关于湘潭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09-20 18:01:38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湘潭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湘乡市部分采石场生态破坏较严重,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存在违法生产现象。万顺采石场山体大面积裸露,大量弃土随意堆放,水土流失严重。双娄采石场碎石制砂场物料露天堆放、降尘防尘设施不健全、厂区雨水废水收集和撇洪沟等设施不健全。众力采石场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后,相关部门未督促该企业停产到位,企业存在违法生产情况。鑫碧采石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持续数年时间,至“回头看”进驻时仍未整改到位。万福采石场已退出2年,但未采取有效复绿措施。

二、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双娄采石场问题整改(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督促矿山对碎石制砂场物料采取抑尘、防尘措施,完善矿区雨污分流、撇洪沟等设施,对矿山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后续监管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2、整改措施二:众力采石场问题整改(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对矿山到期后未停产到位、仍在违法生产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省重点项目事务中心要求,该矿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18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加强对该矿的监督管理。

3、整改措施三:鑫碧采石场问题整改(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该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由林业部门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进行处理。督促矿山尽快完善占用林地相关手续。督促矿山依法守界开采,加强对矿山的监督管理。

4、整改措施四:万福采石场问题整改(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组织编制闭矿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经审核通过后,采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回填平整、覆土复绿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修复生态。

5、整改措施五:万顺采石场问题整改(2021年12月31日前启动复绿工程,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纳入湘乡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限期退出矿山。组织编制闭矿地质报告及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对裸露山体进行复绿,弃土场平整复绿,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设置相应的排水沟和沉淀池,复绿到位,防止水土流失。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双娄采石场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7月11日、8月2日生态环境湘乡分局执法人员到湘乡市洛花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湘乡市泉塘镇双娄采石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因采矿证到期处于停产状态;物料原材料已覆盖;企业已增加两台雾炮机、一台洒水车进行降尘;厂区撇洪沟和废水收集池已建设完成。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要求该公司在停产期间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众力采石场整改完成情况:①针对到期后“企业存在违法生产情况未处理到位”的问题,湘乡市自然资源局当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其是否存在违法开采及生产行为进行调查,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技术测量。经调查:该矿山在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后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延续登记申请,通过技术测量报告结论显示未发现存在新的开采行为,但存在对原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所开采出来的矿产品进行转运、加工和销售的行为,经咨询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及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对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在采区内转运和销售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所开采出来的矿产品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矿”。综合上述情况,该矿山无非法采矿行为,故不构成违法生产。②针对关于“清理矿区堆积碎石及清淤疏通排水沟等工作未落实,部分区域场地平整复绿不全面”的问题,于2022年在6月30日已按要求对原排水沟、沉淀池进行硬化、清淤。③已按要求对已采完未利用裸露区域进行了平整、复绿,已完成排水沟、沉淀池的清淤硬化。

3、鑫碧采石场整改完成情况:(1)2022年6月21日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生态环境湘乡分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和山枣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下发了《限期停采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开采和生产,落实驻矿制度,安排工作人员轮流驻守,监督整改。(2)湘乡市林业局于2022年7月8日对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土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因修建出入道路破坏林地面积约0.10公顷,此0.10公顷林地属于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纳入刑事立案查处并恢复的林地,湘乡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当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迅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因新破坏林地属于刑事打击范围,无需给予行政处罚,以督促公司恢复上述0.10公顷林地生产条件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3)湘乡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对鑫碧采石场的水土流失问题进行全面复查的同时,发现排水系统配套的沉淀池有淤积,石料堆放点泥泞,确实存在轻微的水土流失隐患,即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湘乡市水利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7月8日、14日多次到现场检查,企业也按水利部门要求清除了石料堆放场内淤泥,对沉淀池也进行了清理,消除了防治责任范围临界点的水土流失隐患。(4)湘潭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污水收集排放系统不完善情况:企业目前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循环利用,不排外环境,企业已新增一台污水池全自动压滤机设备,现正在调试阶段。原生产区虽然已拆除简易生产设备,但现已改为石料堆放中转站,造成路面淤泥沉积情况:现企业已对石料堆放中转站的石料进行覆盖,并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淤。对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严格按环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生态事故的发生。(5)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开采平台存在安全隐患、运输道路外沿部分区域车档缺失和片石中转区域,片石卸载滚落至下方坡面,没有及时清运问题,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湘乡)应急责改﹝2022﹞非煤-11号],2022年6月16日再次复查时已整改到位。(6)2022年8月2日,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多部门现场验收,该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恢复了其生产。

4、万福采石场整改完成情况:该矿已纳入湘乡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限期退出矿山,明确责任主体,组织编制闭矿地质报告及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设计方案。对裸露山体进行复绿,弃土场平整复绿,设置相应的排水沟和沉淀池,防止水土流失。目前已完成闭矿生态环境治理。

5、万顺采石场整改完成情况:2020年11月9日,湘乡市水利局现场核查发现,该矿未造成厂区外水土流失现象,但厂区内存在随意堆放废弃渣土,且整个厂区内排水管道不畅、沉砂池淤塞等水土流失隐患,已责令该矿在11月16日前将随意堆放的弃土按要求运送至专门的弃土场,对厂区内所有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整治,对淤塞严重的沉砂池进行及时清理。湘乡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展2020年年度综合大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废土堆放无序,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9月11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要求于2020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湘乡市林业局已督促企业对采区已采完的裸露区域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复绿万顺采石场已纳入湘乡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限期退出矿山,矿山为治理责任主体,已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根据检察部门要求已签订生态修复磋商协议,已督促企业将工程投资核算费用缴存至基金账户。治理工程已开工,已对高陡边坡削坡减荷,部分边坡已完成复绿。正在按照治理方案,分区域组织复绿。下步将监督该矿严格按要求做好闭矿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该矿被列入我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限期退出矿山名单,已于2020年12月31日退出,企业已聘请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省湘乡市山枣万顺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2021年4月27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与该企业签订《湘乡市生态保护修复磋商协议》,已督促企业将工程投资核算费用缴存至基金账户。目前,该矿正在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治理,已对高陡边坡削坡减荷,已完成平台整理、复绿工作。应当地村民要求,正在修建上山道路的路面硬化,生态修复工程正在稳步持续推进,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并组织验收。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制度,建立并完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强化整治成果后期管护工作,加大植被和工程建设的管护力度。做到有问题,必治理,边治理,边护理,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力度,逐步向绿色矿业过渡。

2、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所有在产矿山于2022年底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扩界、新设矿山正式投产满15个月内建成并申报绿色矿山。

3、继续按照湘乡政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序推进扩界(新设)挂牌上市工作。强力推进我市砂石土大型矿山的挂牌上市工作。对资源品味好、储量大的矿山加快扩界新设工作,推进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做大做强砂石产业,加速我市矿业的转型升级。关闭退出矿山按“一矿一策”的原则稳步有序关闭退出。

联系人:贺涛,联系电话:13973201234

湘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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